自2001年1月5日始,至2001年2月15日止,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竞猜,由BOOK321网站与台海出版社联合策划的“50名作家孤篇自荐活动”落下帷幕。这次活动吸引了数千网民的积极参与。50名作家自己推荐的作品浮出水面,其中有16篇与由网民选出的结果一致。这16名作家分别是:王朔、王安忆、刘恒、刘索拉、毕飞宇、李晓、阿城、邱华栋、张梅、张抗抗、荆歌、海男、莫言、徐小斌、韩东、韩少功。更有大部分作家推荐的作品与读者选出的不一致。作家为什么会这样选择呢?且看——
《五丈寺庙会》是我2000年发表的唯一一部中篇小说。当时我完成了《伪满洲国》的写作,已经休息了一段时间,很想写一篇有关庙会的小说。这篇小说的缘起,还与《伪满洲国》有直接的联系。
在做有关满洲国的历史资料中,我看了许多反映那一时代民俗生活的史料,其中就有关于庙会的。
我个人比较满意《五丈寺庙会》,是因为我觉得写出了那样一个时代人的特殊遭遇,写出了那时庙会的气氛,写出了普通百姓对宗教的那种“糊涂的爱”。这篇小说的故事放在庙会的一天来完成,因而人物是流动的,风景是流动的,使我自己也有逛庙会的感觉。在语言上,我觉得它是朴素、从容而又富有一定光彩的。
《天桥》是我十几年前的作品,写的是我一位同事的亲身经历。1957年,我那位同事响应了领导的号召,参加大鸣大放,结果被弄去劳改农场。两三年后,他母亲在赴农场探亲途中遇害。80年代中期,我同事在平反之后,辗转数地,找到了他母亲的遗骸。
我的同事断断续续把这段往事告诉了我,于是便有了《天桥》。我把他的经历写成小说,几乎未作增删。这证明了某位名人的名言:生活本身远比文学创作更曲折,更富于想像力。属于我创作的是人物的个性。小说中的主人公性情随和,几近乎达观,而现实中的他却相反。这也难怪,对任何一个有过如此这般际遇的人来说,随和与达观只怕是种过高的要求。
由于脾气暴躁,他难于和人相处。那时候常见他换了新衣,抹上厚厚一层发腊,出门相亲,但总是一无所获。在小说里,我让主人公讨了老婆,并顺带有了儿子,这可能是种祝愿,也可能是受传统大团圆结局的影响太深。
《天桥》发表后,不多久忽然听说他结婚了,而且真的顺带有了个儿子,使我在替他高兴之余也颇感惊讶。或许这证明了另一位名人的名言:文学作品对现实有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前几年我的同事去世了。他患了肺癌。住院化疗时,他每天几次躲进厕所偷着抽烟。同屋的病友纷纷向医生告状。事实上,抽烟并没能加速他的死亡,他死在病友们之后。
我把《天桥》视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一来我以为这篇东西写得确实还不错,二来它给一个在这世上没留下任何痕迹的人留下了一点痕迹。
《致命的飞翔》是我最重要的中篇,我喜欢把它选进所有的选本。
现在我重读《致命的飞翔》,我觉得它的质地跟我其他作品不太一样,比如《回廊之椅》,我觉得它清彻而轻盈,即使关于革命和杀猪、审讯和枪杀,也在雨意的天井和红色的河滩中有一种欲飞的语感。我在凝视它们的时候感到了那种飘浮。这比较符合我一向的审美趣味。但《致命的飞翔》却浓密、粘稠,我不知道怎么就成了这样,它不是我刻意的造就,也不是随意的到达,也许是因为北诺与李莴,这两个女人的质地决定了《致命的飞翔》的质地,浓密与粘稠是由于她们的热烈、繁复、绚丽造成的。她们的叫喊和血液沉淀在文字中,使这部小说脱离了我惯常的轨道。
之所以自荐《年月日》,是因为我以为是自《年月日》开始,我们小说开始了某种追求和变化,并不因为《年月日》是篇好小说。
中篇小说《仙乐飘飘》以崭新的虚构文本讲述了二十世纪初叶,一个法国人与云南母系王国的一位摩梭女人的爱情故事。
它第一次以最诗意的强烈激情使美丽的泸沽湖畔散发出人性的光芒和色彩,因而,我深信《仙乐飘飘》所弥漫出来的语言会在我个人的写作史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它会震惊于那些沉溺于语言符号的读者的眼睛和心灵。
《温故一九四二》写于1993年。当时还是虚浮的年龄。这一篇写得如此本分。至于想来,深以为怪。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的红萝卜》是我受一个辉煌而美丽的梦境的启发,结合着童年时期的一段经历写成的。这篇小说第一次确立了我的“童年视角”,开启了故乡记忆的闸门,使我的创作灵感从此而源源不断。小说所营造的凄美的童话境界和超乎常规的感受,在80年代初期的文坛上别具一格。
因之,这篇作品除了使我成名之外,也兼具了小小的文学史上的意义。
因为它是一个扪心自问的作品。它挖掘、追索和暴露了我们真实的理想,欲望和情绪以及我们身上潜在的犯罪动机。正是被我们所轻视的日常生活粉碎了我们的壮举和我们强大的心理屏障,当今的社会现实可真是让人不敢小瞧。
我喜欢《我的柏拉图》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一个单恋者的痛苦以及未遂。故事虽是老套的,但读起来却处处惊心动魄,处处陌生、敏感,像一次真实而有益的探险。这是其一。其二,我还喜欢叙述者的那种态度:认真、严肃,甚至是谨慎的。荆歌———《再婚记》
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这部作品的写作状态。它一经启动,我就再也无法让它停歇下来。
它像我许多作品一样,语言是纷扰的,膨胀的,好像是一种没有节制的泛滥。但它同时又是“可读”的,引人入胜的。毕飞宇对我这部作品,曾作了这样有趣的评价:“池莉加王朔”。池莉牌酱油和王朔牌醋,混杂在一起会烹调出一道什么样的菜呢?其实在这个小说中,许多看似不合时宜的调侃,以及对底层百姓生活的描绘,都是我荆家所特有,这些对荆歌小说的读者来说,应该是并不陌生的。只不过,在这一部作品中,它们像尘灰一样被扬得满天都是。
《活鬼》发表时我刚入文坛不久,我特别看重那份当时青年作家的我的激情和泼辣,甚至有点胆大包天的艺术勇气。也正是因为《活鬼》的发表,更多的读者才了解了我。
还有一个原因,我特别喜欢我在《活鬼》中所创造的人物侯七。我从完成这部作品开始。才明白侯七具有我自己不具有的非凡的生活能力和活命哲学。从那以后,侯七成了我的精神上的老师和朋友,心情不好时就想想他,我的心情就开朗起来。现在我已到中年,两相比较,我远远没有他活得勇敢和充实。
《生活无罪》,是我的成名作。《生活无罪》小说于1993年《收获》一期上刊发,据说一发表就引起了文学批评界的关注。真让我吃了一惊,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兴奋。这样说吧,《生活无罪》并非我自己最热爱的小说,因为它在我的一系列中篇小说中,在我看来并非最优秀的。但它改变了我的生活。它的意义就在如此。张梅———《殊途同归》
我喜欢这篇小说,是因为她记载了我生命中的那一段不会再来的燃情岁月。
这篇小说记载的是80年代初的广州,积聚在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满怀热情的人和积聚了十几年的热情像莹火虫一样在灰色的广州上空飞舞。人们每天醒来想到的并不是怎样生存的问题,而是一个又一个接踵而来的关于哲学和文学的问题。
那时,一首好诗歌就可以传诵一时,一篇好小说就会引起极大的关注,那真是一个文学的时代和激动人心的时代。在那段日子里,我身边的人通宵达旦地在各种场合谈论和争论各种问题,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可以见到新的面孔,每天都有新话题:关于离婚、同居、男女平等、性、萨特、卡夫卡,等等。
记得我是在一个我中学时的老师的引领之下进入了一个青年文学会,这个青年文学会是日后的这篇小说的原型,之后我就参加了他们的团体,并结识了我在小说里以“黛玲、圣德、莫名”代名的这些人物。然后我的生活就旋入了激情之中。激情、爱情、骚动充斥着我们当时的生活。
相对于我的其他中篇小说,《对面》可能更像一个中篇小说。这里是指它的结构,在有限的篇幅内所提供的人性深度,叙述的从容简约以及对性别分寸的把握。
我自荐的这个短篇小说《看山》出自我的系列小说集《厚土》。《厚土》2000年9月由浙江文艺出版社重新再版。从一版到再版中间隔了12年。对于文学最公正也最严格的检验就是时间。时间之外再加上我自己的偏爱、直觉和固执,就是我自荐它的理由。
这是一部杰作,作者叫马原。
马原就是我。我在这里说我的小说是一部杰作,典型的王婆卖瓜。
比我先知道这一点的人比我多。我写出它之后,对它其实所知甚少。那是1984年的元月或2月,我只有31岁不到,我只身一人来到灌县(后来改叫都江堰市)。我原意是去道教名山青城山,但是被一场大雪阻断行程。那是一场罕见的大雪,铺天盖地,一飘十几天不辍。我一个人蜷缩在县委招待所的客房里胡思乱想,饿了出去找一点吃食,之后向东南西北踏雪四方。当乌云散去天空放蓝时,我已经怀揣这部书稿经成都飞赴我的拉萨了。那几天我先把这个事写信告诉给远在沈阳的女孩冯丽,又把书稿交给已经羽化升天的大姐龚巧明。我写小说已经不止十年,没有哪次比这一次莫名兴奋。可是……可是龚巧明说她不懂,说她根本不知道我写了什么!
后来,还是龚巧明将它推荐给李陀,李陀又将它推荐给韩少功等,最终经李子云老师在上海文学刊出。我简约写出一个顺序,其间折返颇多,历时足足一年。尔后,这部小说成了一个话题重心,引来更多议论。再后来,它终于未逃过时间的淘汰,被扔进了历史。历史的垃圾堆。
我想,如果要我选一部自我标榜的书,我该选它,因为曾经有许多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喜欢过它,谈论过它。因此它可能有一点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吧。
《残忍》可以说是一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作品。
因为我在写作之初,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残忍”。
写到结尾处,连我本人也已不寒而栗。我之颤栗在于自己原本对于“残忍”那些朦胧的感觉,最后在小说中脱离了人的行为,而变成一种不受律法审判和道德约束、无形无状无罪恶无廉耻感觉的欲念。
人性中那些亘古不变的因素,诸如人性之残忍,千百年来,始终遵循着它自身的轨迹,在地下或地面运行。当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无可调解之时,残忍便露出它血腥暴行的本相,赤膊上阵;而在另一种相持、牵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下,残忍被抑制和收敛,“隐居”于每个人的意识深处,仅仅成为一种进退可守的心理威胁。
小说人物在故事进行中的轮流失踪,也许象征着人性美善的丧失和缺损;也许可能理解为罪恶的临时撤退和暂时缺席。然而正义的重新占领,却以罪恶的更为极端的表现形式———残忍作为代价。正义因此变得畸形而狭隘,人物的每一次失踪,都意味着人对自我徒劳的重新寻找。
人类已无法否认和躲避残忍,人类只能尽量抑制残忍,将其收容在大脑深处的一角,只是偶尔泄露出一些类似故事的话语。
《残忍》写于我的长篇小说《赤彤丹朱》完成以后不久的94年10月。我感觉到了写作行为与审美欲念之间所达成的和谐。王安忆———《叔叔的故事》
新时期的文学是以诚实著称的文学,我们自由而勇敢地面对自己,真挚地将我们的新发现告诉给许多倾听的人们。我们多么感谢人们的倾听,他们和我们彼此不再感到孤独。现在,我们对自己的挖掘到了深处,到了要使我们疼痛的地心了,我们怎么办?
接触到深处我们遇到了坚硬的保护的外壳,掘进遇到了困难。我们的困难是双重的:一是智慧上的,我们往往会迷失了方向,不明白什么是纵深的发展,什么则只是横向的徘徊;二是勇敢上的,我们不知道将我们深处最哀痛最要害的经验开发出来,会遭到什么样的消费的命运,我们忐忑不安。
我经历了一段游离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我与我个人的经验保持了距离,我将注意力放在别人的经验上,以我在成长中的认识去解释这些经验。我还将注意力放在小说的叙事方式上,我总是醉心于小说的完美形式。然后,我有整整一年没有写小说,一年之后,我写了《叔叔的故事》。
《叔叔的故事》重新地包含了我的经验,它容纳了我许久以来最最饱满的情感与思想,它使我发现,我重新又回到了我的个人的经验世界里,这个经验世界是比以前更深层的,所以,其中有一些疼痛。疼痛源于何处?它和我们最要害的地方有关联。我剖到了身心深处的一点不忍卒睹的东西,我所以将它奉献出来,是为了让人们与我共同承担,从而减轻我的孤独与寂寞。
选这篇小说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有许多读者喜欢,因为多少有点反响。我不是个有主见的人,所谓自荐,其实还是不能免俗。真不知道自己什么小说更好,写作是与个人为难,是与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过不去,如果觉得写不好,一个作家就不会去写作,如果真觉得写好了,一个作家也不会再去写。写作说到底都是一些失败的记录,是想证明自己能写好,临了却证实自己没写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写作是一种修炼,是为了不断地完善,不停地纠错。
我想自荐的第一篇其实不是它。但是不知为了什么,最终还是选了它。
这篇小说写于1994年,当时我正处于困境之中。1982年大学毕业之后,结婚、分配工作、调转工作,用去了十年。当我真正深入到这个社会,才深感伍尔夫在《自己的房间》里书写女人境遇的透彻:
“确实,女人如果仅仅生活在男人的小说里,人们完全可以把她视为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一个复杂的多面体。勇敢而又卑贱,艳丽而又污秽,无限美好却又极其可恶,同男人一样伟大,甚至有人认为她比男人更伟大。但这只是小说中的女人,……于是产生了一种十分奇怪的混合现象:想象中她无比重要,事实上却一钱不值。她,充斥一部部诗集的封面,青史上却了无声名。在小说中她可以支配国王和征服者的生活,在现实中却得给任何一个给她戴上戒指的男人当奴隶。在文学中她嘴里能吐出最富灵感的诗句,最为深奥的思想,在生活中她却目不识丁,只能成为丈夫的所有品。”
令人震惊的是,伍尔夫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女性的境遇依然没有彻底改变。也许,男女平等本来就是一个神话。
我的女主人公卜零在菲勒斯中心权力、金钱和性的三种重压之下,在现实生活中奄奄一息无法生存,只好逃离在梦中。在梦中,她,用三种方式不动声色地杀死了她身边的三个男人:丈夫、上司和情人,然后走向(或曰逃往)一个她能够认同的空间:低寨。自然,这空间是虚构的。那么现实的女人自己的空间,又在哪里?卜零在经历了一次致命的爱情之后,获得了完全的成熟。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拒绝父权制强加给她的被动品格,渴望推翻创世纪的神话。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她能够完成父权制选择的某种颠复———但是,这不过是一个想象而已。
作品发表于95年,世妇会在京召开,中国女性文学写作初露端倪。《双鱼星座》的出生与成长颇富戏剧性:首先是发稿时经历了一番激烈的争执。而后,在96年复刊的《小说选刊》首次评奖中,据说在首轮以全票通过之后,被一封匿名信击中,打落尘埃。再后来,便幸运地在98年获得首届鲁迅文学奖之中篇奖,之所以说是幸运,是因为它比之其它获奖作品太出色了,以致于方方曾经幽了一默:它的获奖是我们的胜利。
我们,按照我的理解自然是女性了,于是我说,让我们期待明天会更好。
这篇作品风格鲜明,语言朴素,想象力洒脱地驰骋。如果读者能够领悟这篇作品,他便会窥见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同他所生活的世俗成对称状而存在,人在这样的世界里可以不断地同奇迹相遇,只要他们敢于坚守在那里。
我通过这篇幻想的作品寄托了我的关于艺术的最高理想。
《大化之书》虚构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这地方的人们推行一种诗教,一种诗的宗教,倡导一种诗意的生活态度,这种倡导是温和而民主的,大家都以某一种美的事物,甚至某一个传说、某一个幻想为自己人生的寄托。整部小说便是这地方留下的属于他们的经典。
写这部小说,我得意的地方在于形式上的一些想法,我自觉我这部小说有了一点“原创性”:我虚构了一部伪经,一部伪经形式的小说,一部带有哲学意味和宗教气息的作品。写出一部不同于他人的小说,这是我的一个夙愿———谁知道呢,也许别人已经这样写过了,也说不定。
一部貌似侦探小说的中篇,实际上是在说着探究人性的话题。而探究人性,是我写作的兴趣中心。这个中篇很特别,因此特别受到钟爱。
作家自荐的小说,未必是评论家或社会公认的代表作。作家自荐的小说,也往往是没理可说。
也许它并不是最好的,但肯定是作家心中最偏爱的之一。
《西藏,隐秘岁月》这部中篇小说,写完后才发现,它是一部编年史,它本来应该是部长篇小说的构架,从小说的副标题上看,从1910年写到1985年,只有七十五年,但小说中有一段倒叙写的是1877年,总共应该是一百零八年,一百零八通常是西藏人手中佛珠的数目。
无论从写作技巧、语言、结构、文笔和文学的成熟性看,这部小说都不是我所认为最好的小说,但我还是莫名其妙的喜欢它,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究竟什么地方让我喜欢。
《三盏灯》写于1986年。
最初的雏型是一个短篇小说。这个小说是一个垂死的士兵在泥泞的地上爬行的故事———士兵要爬到哪里去?这是我当时想表达的东西,也是写这篇小说的目的。于是河流出现了,停泊在河边的打渔船出现了,船上的母女也出现了。但是对于这一组人物关系的处理,我一直处于犹豫当中。我想让他们是一家人,士兵是丈夫,是父亲,船头上的女孩是士兵的女儿,而船舱里不停地咯血的是士兵的妻子。我曾经想作一种守望与归来的表达,但不知是这种表达天生不足还是因为过于工整,我总觉得哪里有毛病。犹豫中写完了这个故事,并没有拿出来发表。
后来这个故事突然和另一个小说构思打起架来了。另一个故事就是现在《三盏灯》里的牧鹅人傻子扁金的故事。在一个空寂的村庄里,在战争来临之前,一个傻子周游全村,进入每一户人家,睡在村长家的棺材里,踩在有钱人的大瓦房顶上,而一次残酷的战役渐渐地在傻子身边打响了。这是多么值得一写的空间。这个空间很大,但是我预感到色彩也许会比较单调,如果考虑让傻子在这种非常时刻与别人有一次或者数次相遇,故事或许会更加丰满一些,或许还会生出更好一些的枝节,而我的眼前几乎是很自然地掠过了那个船上的女孩子的眼神,那个女孩子的绿褂子,还有那条停泊在流弹炮火下的船,船上的桅灯,还有那个在泥地上爬行的士兵,最终两篇小说在我的写作意念中合而为一,成为现在的中篇《三盏灯》。
我个人一直对这篇小说比较钟爱,所以自荐此篇。我的小说,有的写过以后,便希望别人忘却,有的却希望别人能记住,这是我希望被记住的小说。并非自信它有多么好,而是确信它真实地体现了本人的写作质地———当然,既包括好的部分,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部分。
我爱厨房。它是一个女人的出发点和停泊地。虽说那里堆砌着大量的情感垃圾,可还是舍不得扔,徒劳的在手里紧紧攥着。这说明在情感状态上,我是一个十分恋旧的人。
这篇小说的叙述有一种音乐的节奏感,语言也缤纷自如,另外蕴涵着我的悲悯的情怀,这就是我选择这篇小说的理由。
应该说我自己最喜爱的中短篇小说起码在十篇以上,我之所以选择这篇《西北风呼啸的中午》,是因为没有多少人关注我的这篇作品。
一、这种风格、样式是我作品中的唯一。
二、这一篇我比较重视。
三、这一篇很少被选用。
这是我十几年前的一部中篇小说,是我的中篇作品中最长的一部。它写在我的长篇小说《九月寓言》的前边。
小说写得非常自由,复杂却又单纯。整个看是一个破案故事———一桩用毒蘑菇害死亲夫的凶杀案发生的前前后后。可它又是一个林中老人设法获得一个年轻美丽的女教师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看,它更是一场内部曲折的争夺领导权的严酷斗争。
如上三个故事交织一起,不可分离。全书主要是由两封求爱信、两篇批判文章、一篇生日颂辞和一篇关于蘑菇的所谓的学术文章构成。这种写法是有难度的,起码对于我是这样。客观一点看,它极可能是我全部作品中最好的之一。很奇怪也很自然,这部作品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现在看,这部书中所表现的激情,思维的自由,想像的能力,以及它的有趣,都是我今天极为羡慕的。